2015年四川绵阳市选调生递补绵阳职位考生体检安排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四川绵阳市选调生递补绵阳职位考生体检安排公告发布如下: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试全省统一递补绵阳职位考生体检安排的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公告》的要求和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招考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file.scpta.gov.cn/2015825/2015825103940_n_13764.html)。我市定于2015年9月10日组织进行“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试全省统一递补绵阳职位考生体检”,现将体检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招考全省统一递补考生名单(绵阳职位)》。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将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安排在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进行,进行体检的考生于当日早上7:30点前在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广场旗杆下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预计500元/人,由考生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水、禁食。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
3、考生体检过程中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16—2535468。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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