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人选的通知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人选的通知发布如下: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荐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人选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因工作需要,我厅拟在全省环保系统选调一批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补充至省厅机关有关处室和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州)、县(市、区)环保局及所属参公管理单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保护、核与辐射防护及其相关专业毕业;
4.两年以上环保部门工作经历;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7.符合有关公务员转任政策。
三、报名方式
符合选调条件且自愿参加选调的人选,填写报名表并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意见后,由个人直接向省环保厅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16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发至schbrs@126.com);
2.身份 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4.个人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3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以上相关复印件均须由单位党组确认并加盖鲜章。
四、其他事项
对各地推荐的符合选调条件人选,采取一定方式进行考核,并综合考虑个人工作经历、能力素质、专业背景、工作需要、基层单位实际等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经综合考察后,安排在省环保厅机关相关处室或监察总队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体检、公示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秀兵 张旭 028-80589018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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