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市浦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成都市浦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1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2日00:00-10月21日23:59。2015年成都市浦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笔试科目: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均可结合2015年四川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015年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规定及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余缺和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符合《2015年蒲江县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2日00:00—10月21日23:59。
2、照片审查:2015年10月12日09:00—10月21日17:00。
3、资格审查:2015年10月12日09:00—10月22日17:00。
4、网上缴费:2015年10月12日09:00—10月22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2015年蒲江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选择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种资格证、技术职称)。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蒲江县卫生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1-2个工作日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4.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者于2015年11月12日至1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蒲江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5年10月30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1月14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退还本人所缴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计算:
(1)A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B类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成都市相关文件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相关文件享受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5年 11月13日下午17∶00前交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科(蒲江县汇源街6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将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公布。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核对校验原件
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科(蒲江县鹤山镇汇源街62号,联系电话:88554516)。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⑥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2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在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由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动的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七、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蒲江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28)88550730
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蒲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54516、(028)88550355。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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