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年四川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5日。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继续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3〕141号)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拟公开考核招聘8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从事公益性技术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环境、地下水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及其相关理论技术研究、规程规范制定以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抢险调查、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调研、勘查设计成果评审、终验申报材料的技术核查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取得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质证书,并完全符合我站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报名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见《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表1)。
四、报名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10月15日。
2、本次招聘应聘者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和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①《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表2);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
③本人2张近期生活照片和1张2寸标准照片。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报名所需全部资料直接发至报名邮箱。
4、联系方式及单位地址
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
邮编:610081
报名邮箱:lxyyxlw2007@126.com
联系电话: 028-83229722
五、初审
通过查看应聘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六、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后,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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