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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双流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15-11-05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成都市双流县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双流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网上报名: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15日23:59。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2015年双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公   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年龄等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2016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15日23:59。
  2.审核照片: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15日17:00。
  3.资格审查: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16日17:00。
  4.网上缴费: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17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合格后方可报名(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棠湖北路一段84号,电话:028-68380270),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双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6(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1月18日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dsledu.net)和双流教育人才网(http://sljyrc.cdsledu.net)上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11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5年11月25日9:00至17:00交至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2月15日前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检验(资格复审)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
  4.缴费标准:原件校验合格者于规定时间登录双流教育人才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同时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3.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办理。调整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及时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拟聘。确定聘用单位后,在双流县教育信息网和双流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双流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拟聘人员如系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等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双流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28-85810590)
  咨询电话:双流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028-6838027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双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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