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拟聘编外自聘临时人员的公示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文件要求,我委经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并经委务会研究,现对市委政法委拟聘编外自聘临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拟聘人员:潘明燕,1987年8月出生,女,大学本科学历,河南商丘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毕业。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28-38168086。
本公示由眉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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