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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凉山州雷波县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派遣制)

发布:2017-04-26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四川凉山州雷波县人民法院招聘10人公告(派遣制)发布。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雷波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雷波县人民法院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10名(书记员8名,导诉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派遣制人员,是在雷波县人民法院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书记员、导诉员岗位工作。
  (二)招聘名额
  雷波县人民法院本次共招聘10名派遣制人员,其中书记员8名,男女不限;导诉员2名,因工作需要,限女性。
  (三)招聘对象
  1、书记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专业不限,法律及汉语言文学专业者优先。书写字迹工整,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速录。
  2、导诉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专业不限,法律及汉语言文学专业者优先。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法院书记员、导诉员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
  (四)现场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报名,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在发布的简章末尾处下载《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或到现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五)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在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查看《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雷波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在简章末尾处下载《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xcrcfw@163.com。
  网络报名完成后,网络报名的书记员须在2017年5月5日下午14:30—17:30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领取速录测试准考证。
  网络报名的导诉员及速录测试合格的书记员须在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17:30领取面试准考证。
  网络报名的导诉员需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书记员速录测试合格者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直接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雷波县人民法院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务费缴纳
  考务费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在报名时缴纳,网络报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缴纳。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公告。
  六、速录测试准考证领取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需提前参加速录测试,请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领取速录测试准考证。
  (一)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
  (三)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七、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速录测试(书记员岗位参加此项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雷波县人民法院全权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速录测试合格后,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一)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采用计算机速录方式进行。计算机速录总分100分,其中速度占50%,正确率占40%,排版占10%,50分为合格。速录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环节(速录测试合格名单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速录测试结束后,速录测试合格者及报考导诉员岗位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5月10日(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常规方式进行,即主考官和应试者面对面,以问答形式为主的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导诉员岗位及通过速录测试进入面试的书记员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17:30到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书记员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果速录测试成绩相同,则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导诉员面试成绩相同,直接加试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聘具体情况及用工单位要求,再确定递补方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西昌人力资源网上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最低合同期限2年。
  (三)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四)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给予取替。
  十一、福利待遇
  雷波县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每人每月劳动报酬为2000元(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在外)。
  十二、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0834-6966004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代理部)0834-6966012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聘前公示等事项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西昌人力资源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雷波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doc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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