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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告

发布:2017-11-27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告已公布,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下午18:00时,报名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41号(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人事培训科326室)。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名。

单位(处室)名称

职位
名称

拟任
职务

录用
名额

招收
范围

招录
对象

所需知识、技能条件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财务管理

科员

1

全市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金融工程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参公管理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1)须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具有2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7年11月2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遴选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须回避情形的机关的遴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已参加2017年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此次遴选职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下午18:00时,报名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41号(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人事培训科326室)。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遴选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中的报名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真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供3张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填报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记入公务员(参公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取消近3年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
  4.缴费确认。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职位调整。职位遴选名额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6.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17年12月1日上班时间到南充市顺庆区金鱼岭路541号(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人事培训科32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22日24:00时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发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录用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遴选职位录用名额的2倍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
  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考生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南充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两份(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两份(经县(市、区)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无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近3年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和面试公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面试公告并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及业务水平(以单位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及综合排名由遴选机关或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五、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体检
  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安机关遴选人民警察的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转任)
  遴选单位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部分职位需对遴选人员进行试用的,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调动后的职务按本公告遴选职位规定的拟任职务予以确认。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参加遴选的违纪违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817-2810437(市人社局公管办)
  0817-2259768(食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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