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达州市政法干警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达州市政法干警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公告发布如下: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面试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能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并领取了《资格复审合格证》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5年12月5日(周六)。
三、面试地点
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牌楼)。
四、面试相关要求
(一)各职位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携带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和80元面试费用到达州市军转培训中心教学楼,按照报到分组示意图到相应教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对象:已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5年12月6日(周日)。
(三)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在达州市公安局大门口(西外新区市政中心附近)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测地点。
(四)考生携带的手续:《资格复审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体能测评的标准: 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详见附件3),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体能测评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2月6日早上8:30前到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3)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能测评期间一经发现考生带有通讯工具,按违纪处理,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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