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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6-01-04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月10日17: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基础知识、文字写作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参加笔试人员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员2名。
  二、遴选范围
  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遴选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资格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 1982年1月10日后出生(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1977年1月10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及汉语言文学、法学等相关专业;
  (六)报名时,基层工作年限应满3年(乡镇公务员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应满原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公告》没有明确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年限应满3年。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录的,最低服务年限应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七)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遴选需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九)有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有较丰富的质量监管经验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月10日17: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4)《绵阳市质监局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文章和获得的荣誉等);(5)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近期生活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jjweb@my.gov.cn (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初选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限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址: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六楼人事科(绵阳市涪城区花园东街6号)。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1:3的比例时取消遴选计划。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由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基础知识、文字写作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四)面试。按遴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时须带上身份证原件。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遴选职位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1比例,依据体检情况、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七)调入。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由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调入人选,在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zjj.m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八)递补事项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问题而出现的空缺,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遴选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已被遴选的退回原单位。
  (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绵阳市质监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
  (二)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zjj.my.gov.cn/)
  (三)未尽事宜由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2372331/2372151,传真(局办公室):0816-2372205
  附件下载: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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