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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成都市公安局地铁一线招聘辅警72人公告

发布:2017-04-26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4月成都市公安局地铁一线招聘辅警72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至4月27日(星期四),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地点:成都市东客站西广场公交地铁分局原治安大队办公点。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4月成都市公安局地铁一线招聘辅警72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地铁建设发展的需要,成都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铁一线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共计72名)
  地铁一线警务辅助人员,男性,7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身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至4月27日(星期四),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地点:成都市东客站西广场公交地铁分局原治安大队办公点。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负责组织。报名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面)、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在学信网上打印1张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具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曾经从事过视频监控工作岗位的人员或有文体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计算机基本常识、基本法律常识、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
  五、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将以电话进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培训考察、公示
  (一)考察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因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将在成都市公安公众信息
  网(www.gaj.chengdu.gov.cn)公示,并通知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报到,并参加上岗前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经培训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成都市公安局授权公交地铁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四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1、掌握、熟悉地铁车站内监控点的设置情况及监控区域周边环境;
  2、掌握、熟悉地铁车站内的治安状况,掌握重点监控区域;
  3、负责地铁车站内地铁公安监控系统的操作;
  4、及时发现、报告地铁车站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突发事件;
  5、按要求完成图像资料整理、存储、调取证据固定、归档保存等工作;
  6、对地铁公安通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巡检,并进行日常维护;
  7、协助地铁车站内民警开展巡逻,做好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预防工作;
  8、按规定值班、填写值班日志,做好交接班,严禁擅离职守;
  9、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每人每月应发2700元起,加班费按规定发放;
  2、年终一次性考核奖;
  3、工龄工资:在工作每满12个月后,年度考核合格者,按50元/月发放;
  4、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5、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6、其它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录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成都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028)86407424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无第三方机构参与。且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市公安局公交地铁分局(028)86409348
  成都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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